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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2 17:24:03 退出工會前,應經本會同意,雇主方可停止代扣!

檢附上級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轉勞委會令: 1020802函轉勞委會令-代扣會費.pdf



本會組織章程第8條規定:會員違反會章,不服從決議案,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最高可處除名之處分。會員除解僱、離職、除名或其他因素而喪失會員資格者外,不得退會。

第17條規定:本會理事會之職權如:三、審核會員入會、退會及移轉事宜。

綜上,如有會員欲退出工會,應經工會同意並送理事會議審核後,由本會詳列退會清冊予資方通知不再代扣會費,才算完成退會手續。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 敬啟

夾帶檔案1:1020802函轉勞委會令-代扣會費.pdf

1.

2013-10-02 17:24:32

102年10月1日行方來文,欲停止會費扣款,需由工會書面通知單位始能停止:臺灣銀行102年10月1日銀人資字第10200035621號函-停扣會費需由工會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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