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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11:03:43 102/02/02總統府前凱道抗議獎金齊頭式刪減為最高1.2個月

02/02台語譯音『抗議、抗議』,今天台灣銀行員工有史以來自動自發有近8000人走上街頭抗議,本人代表台灣銀行企業工會向參與同仁暨眷屬,另發揮團隊精神贊助捐款同仁致上12萬分謝意,抗議行動圓滿、和平達成,本行員工表現良好,有秩序、垃圾不落地,團結實力讓所有工會刮目相看。

    

今後仍持續團結所有國營工會,1.還我101年度績效獎金。2. 行政院重新修訂績效獎金辦法,應有各國營事業工會代表共同訂定。




以下是本人在總統府前凱道主舞臺講稿!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2013/02/02抗議訴求
天我是代表台灣銀行員工以沉痛、憤怒的心情,提出我們的訴求,請馬總統聽見,並給予善意回應。
、 背負政策性任務:臺灣銀行背負政策性任務,近百億負擔,扣除自行負擔獎金後,每年仍能有七十億元以上繳庫,挹注政府財政困難,員工是非常認真的,怎麼一刀下去、績效獎金僅能領1.2個月!

反對齊頭平等!
二、 績效獎金應與同業別比較:臺灣銀行是金融服務業也是營利事業單位,面對民營、外商等30幾家競爭對手,我們屬於完全競爭行業,當這些銀行績效好時,年终獎金高達10個月,我們公營銀行員工只能羨慕,從不爭吵要求比照,默默領取2.6個月,今天大環境經濟不好,硬要砍殺我們,搞均貧。反共『慘』要均富!
三、 難引進優秀人才與人才流失:獎金1.2個月,沒有激勵作用,再多、再亮麗的績效也無法超越1.2個月,將引發優秀人才不願進來,現有員工提前退休到民營銀行,造成人才流失,如此下去怎樣可能還有每年超額盈餘,貢獻給國家,結果造成員工、政府、人民『參輸』。
              反對均貧政策
四、 法律不得溯及既往: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單位101年度預算已經立法院一讀通過,101年經營績效已達成,結果102年1月7日經立法院黨團協商通過,績效獎金最高1.2個月,這種溯及既往決議,是合理嗎、合法嗎?是否違反預算法?在政黨惡鬥之下,我們成為代罪羔羊,依據憲法,對於人民有利的法令可以溯及既往,相對、對於人民不利的法令不可以溯及既往,台灣銀行企業工會表達遺憾並給予嚴厲遣責,還我績效獎金!
五、 績效獎金法制化:行政院重新修訂績效獎金辦法,應有各國營事業工會代表共同訂定,因為獎金屬於勞動條件,變更應與工會協商。


支持合理改革!






抗議活動相片,請閱工會首頁(活動相片區)              

敬祝全體員工新年快樂,心想事成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吳振昌敬上

1. 06918

2013-02-04 11:16:05

績效獎金一直被認定是我們的薪資所得,如果無法翻案,是否要與資方討論,調高本行的薪資結構,以拉平差距,屆時再請各位集思廣義,讓我們的權益損失降至最低。blush

2. 07067

2013-02-04 11:38:20

大家團結一心,努力爭取應有的權益.

感謝工會辛苦奔波,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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