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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 21:40:23 人窮命賤的行員不配受到個資法的保護?!

請問工會的各位長官,行員購買基金與否的資料、以及購買多少的資料是不受個資法的保護的嗎?台銀的行員是不受個資法保護的嗎?法遵說,因為每個分行都公布,所以公布這些資料不違反個資法! 難道就因為我人窮命賤,所以他高興公布什麼就可以公布什麼! 因為我人窮命賤!因為大家都公布!所以這些資料就是可以被隨意傳閱隨意公布! 這樣的意思就是,哪天如果妳或你很有錢、想投資,然後買了一大筆的基金,即使妳或你並不想被所有的同事知道這件事,還是有可能被公告周知,因為妳或你是行員,所以不受個資法保護!而且公布的人不會有任何錯誤,因為行員是否購買基金以及購買數額不受個資法保護! 工會裡面長官很多,從長官的立場上來看,當然希望所有底下的員工100%配合所有的IPO基金,不管前一檔贖回與否,每一個人都要沒有底線的拿出一筆又一筆的錢出來,然後,不管賺賠都要安安靜靜不准有意見,因為長官在乎的是分行銷售達成率,而非底下行員是否真能負擔得起! 我是不知道工會的長官們所在分行給領組核配的額度是多少,但是城中分行在今年4月以前,每一檔基金給領組核配的額度是20~25萬元不等(說的好聽是叫我們賣給別人,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這個額度就是要叫行員自己吞),這是我無法負擔的數字,就像我一直強調的,我人窮命賤,沒那麼多錢,所以只好每天午餐以各式泡麵度日,泡麵價格還不能超過每包25元,就是為了要存錢! 但是,我並非不配合銀行業務,我不敢叫認識的人買台銀這些不知會賺還是會賠的基金,所以今年4月、7月的IPO我都是自己配合買了10萬(4月的10萬順利賺錢贖回,7月接檔再將10萬丟進去),這兩檔基金的行員申購資料,城中分行偉大的理財主管都不曾傳閱全行,但就在這一次,因為前一檔(7月)基金還不能贖回,我沒錢買的狀況下,IPO一結束馬上傳閱大家購買與否、以及購買的金額,這樣做不是在羞辱我人窮命賤? 在我看來他們就是在羞辱我! 我為什麼要讓人這樣羞辱而默不作聲,我就是窮,就是沒有有錢的朋友,也沒有認識的總行長官可以幫我買基金,我只能用自己僅有的一點點錢買一檔基金,這樣就這麼該死?!這樣就必須被羞辱? 希望工會的長官能夠幫我這個卑微的行員發聲,不要被分行長官冠冕堂皇的藉口所矇騙,當然,也許工會的長官們也對台銀這樣的一切習以為常,覺得就是我毛病多,我來這邊PO文也只是因為有聯行的同事說工會能給我幫助。如果一樣石沈大海,其實也無所謂,反正我已經決定我大不了就是用我這條命跟台灣銀行拼了,我就是要讓台灣銀行城中分行知道,就算我人窮命賤,台灣銀行城中分行也沒權力公布我購買基金與否的資料,也不容許他們這樣羞辱我!反正我死都不怕,還有什麼可害怕的!

1. 11442

2020-09-29 09:40:10

給原作者, 美國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日前過世了。我很喜歡的一位作家湯舒雯引述了她的一段話,我想和妳分享: Fight for the things that you care about, but do it in a way that will lead other to join you. 妳感受到的痛苦和羞辱是真實的,但要解決問題、或者解決情緒,其實有很多方式可以選擇。無論如何,希望妳選擇的是對自己傷害最少的那一種,妳的才華和認真和生命都很寶貴,不要浪費在無意義的人和事情上面。 加油。

2.

2020-09-30 15:05:43

忘記過去及所有不愉快, 一切均向前走, 自有美好事物 ,等我們尋覓 . 感謝 臺灣銀行 給我們穩定的工作及收入. 祝大家 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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