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2 09:09:11 本會13%優惠存款說帖
1. 公營銀行員工經國家考試合格錄用,具公務人員資格,沒有月退休金,所以享有13%利率代替,最高上限500萬元額度退休金存款,本改革方案係2007年民進黨執政時李俊毅立法委員提案要求財政部提出改進方案,97年1月1日起新進員工已無該項優惠存款,97年之前進本行工作之員工,其年資計算至96年底,隨著時間漸漸減少優惠存款負擔,且其經費係為銀行自行支付,且每年有達到政府預算,上繳國庫數十億元,充裕國家財政,非政府補助預算支應,詳附表。
表列最近4年盈餘統計表 單位:億元
年度 法定預算 達成預算
97 84.7 85.0
98 84.7 86.0
99 73.6 78.2
100 40.0 44.2
合計 283.0 293.4
2.上表尚未含公教優惠存款差額及墊付各機關利息,每年90億元。
3.銀行業於86年5月1日納入勞基法適用業別,公營銀行員工具有公務人員兼勞工身份,公務人員有月退休制,我們採現行最高500萬元利率13%取代,並不是每位員工均可存500萬額度,仍需視75年之前進本行職員且職等高方有。
4.10/25日與土銀蔡理事長.台銀人壽樓理事長等至立法院拜訪數位立法委員,將說帖呈委員了解,並請支持工會,不要再調整公營銀行福利、權益等。
5.政府施政不因以在野黨採取民粹、全民均貧操作而失信於我們,如再次未經與工會協議而斷然取消現行福利及權益,本會將聯合全體金融同業採取激烈的抗爭行動,屆時所有金融機構員工為生存、為尊嚴抗爭,造成金融動亂,後果需由政府負責。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理事長吳振昌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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