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1 09:45:32
人事經洽中央選舉委員會人事室承辦人員江小姐說明如下 :
1.本行同仁於上班時間或假日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如非本行指派,本行可以不給予公假或補休,亦可從寬給予公假或補休。
(又本行經洽據銓敘部及勞動部答覆,因非本行指派,且選務作業中心已核給參加人講習費,如本行同仁因上開講習需請假,應請個人之休假或事假;同理,假日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行方亦毋須核給補休)
2.本次投開票日當日擔任工作人員部分,日前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案同意,事先如報經服務單位同意備查在案,事後得申請補休2天(以紙本假單申請補休,假別為28補休假,請假事由說明補休原因,補休期限6個月,逾期未休不得向方行申請請領加班費);
單位可以依權責決定同意或不同意備查,如服務單位不同意備查,參加人仍可出勤作為開票日之工作人員,但事後不得向單位申請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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