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3:41:53 請教各位先進有關加班費與加班補休的問題?
如題,我們知道加班費第1個小時是時薪x1.33,第2個小時為時薪x1.66.....
按此原則,加班補休第1個小時也應該是補休時數x1.33,第2個小時為補休時數x1.66.....
既然行方因預算有限不能多發加班費,但加班補休總不能違反此原則吧 !
此為小弟拙見,望工會能幫我們爭取該有的權利。
2018-05-22 14:52:09
目前加班費第1-2個小時是時薪x1.33,第3-4個小時為時薪x1.66,但是員工也可以選擇補休(1小時補休1小時法定),可讓大家討論是否合宜?
2018-05-23 09:14:10
加班費預算編列不足,行方現亦無力增編加班費之情況下,如各單位值班均以值班費出帳,或多或少能免除與單位值班費預算相互排擠,不以申報加班時數之形式值班,可稍解無法增編預算之遺憾並兼顧同仁權益。
4/26的勞資協商之第四案已通過決議,期盼能早日實施核發值班費。
據了解本案人資處,已簽辦中但尚未核下來,核准時應會以文到日開始實施,國定假日一日所得也從6/1日開始實施,(工會持續關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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