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2013-07-22 102.7.11-12 第6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內含大會手冊>

第6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手冊、會議紀錄附件及會議執行情形,請參本文最下方夾帶檔案


第6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
時間:102年7月11-12日(星期四-五)
地點:臺灣銀行行員訓練所(臺北市士林區山仔后和平路10號)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蔡慈文總幹事  紀錄:梁景揚秘書


一、 主席宣布開會:

應出席代表人數203人,實際出席代表人數178人(含委託代表42人)
列席理監事6人,列席候選人5人,詳參附件大會出席人數統計表及簽到表。


二、確認議程:詳見會議手冊

三、理事會報告:詳見會議手冊

四、監事會報告:詳見會議手冊

五、會務報告:

1、為落實政府提倡節能減碳響應環保並撙節經費,未來會員代表大會開會通知單及選舉公告、選舉公報,全面改發電子郵件通知各會員代表,或寄各單位公務信箱,並公告在本會網站及行內資訊網,不再郵寄紙本公文。
2、會員代表是工會與會員間最好的溝通橋樑,今後請代表善盡職責,將工會所有會議決議與宣導,有效轉達給各單位同仁,建請各單位代表建立員工信箱之群組通訊錄,直接將訊息轉給各會員或在集思會、或傳閱單方式,務必將訊息轉知各單位員工,尤其是這次動員遊行辦得很成功,值得肯定,請繼續維持下去。
3、本會已申請臺灣高速鐵路企業會員(統一編號:97985075),請轉知各位同仁多加利用,可節省排隊購票時間,未來若累計金額達到門檻,將回饋各位。


六、勞工董事報告:(略)

七、報告事項: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1年5月25日第5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 
提案
1、案由:為鼓勵新舊員工尚未入工會,踴躍入會。
決議:通過,追溯之會費自申請當月往回推算兩年,100年12月前依舊制收費標準每月追溯新臺幣五十元整,101年1月起依新制收費標準追溯會費。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2、案由:颱風天上班出勤建請予以補貼。
決議:通過,行文行方除依據勞基法第四十條辦理外,另給予慰問金1000元。
執行情形:101.6.1行文建請行方辦理,行方101.7.6函復颱風天出勤依本行工作規則規定辦理,發給加班費或工資加倍發給並補休,另為維護行舍安全、應變狀況發生而出勤者,發給600元值班費或補休(重要節日加倍發給),相關權益已有明確規範,且同業亦無補貼措施,故無法比照春節出勤同仁補貼1000元。


3、案由:行方函文收取技工、司機97年迄今差額利息,提請研議。
決議:併入第4案討論。
執行情形:已委任本會法律顧問楊律師進行集體訴訟,本(102)年7月26日一審宣判。


4、案由:本行行員存款技工駕駛最高額度由48萬調降為28萬,請依相關規定回覆原額度。
決議:(併第3案)依行方101年3月15日銀營運字第10100098411號函回覆:行員存款辦法尚未修改前仍應維持現行辦法,對於收回利息乙案於法無據,已送臺北市勞工局調解中。
執行情形:依101.6.6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因勞資雙方歧見過大,無法作成調解方案。又行方101.8.22函示每月21日付息日逕自駕駛、技工同仁帳戶扣款2000元作為抵銷,經本會101.9.5臨時理事會會議決議委任本會法律顧問楊律師進行集體訴訟,目前已開庭四次,本(102)年7月26日一審宣判。


5、案由:本會會員如曾擔任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幹部以上之資歷,亦列入為本會之資歷。
決議:通過,需提出曾任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幹部之證明。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6、案由:101.4.13第5 屆第3次臨時理事會議提案「修改本會組織章程第14條:增設副理事長。」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經各代表舉手表決後決定採用「辦法2由理事長自常務理事中提名一位擔任副理事長,經理事會同意」。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7、案由:101.4.13第5 屆第3次臨時理事會議提案「修改臺灣銀行職工福利委員會勞方代表委員選舉辦法。」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臨時動議
1、案由:原臺灣銀行高雄市企業工會之會員以專案方式在一定時限內加入本會可不用追溯兩年會費。
決議:通過,行文各單位:凡於101年6月底前欲加入本會之同仁,只要提出曾為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會員之證明,即可免追溯兩年會費。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八、討論事項:

第1案   提案人:吳振廷   連署人:孫麗櫻
案由:未加入工會行員,申請加入工會,免追溯最近2年會費。
說明:
1、追溯2年會費沒依據。
2、之前原參加高雄工會行員,免溯會費宣傳不力,沒Email告知所有行員。
3、未加入工會,亦未享有工會具體利益。
4、寬新抑舊,新進行員為何不用追溯會費。
5、削減工會力量。(如尚有20年工作,為了收2400元,將少收24,000元)
辦法:
1、免追溯最近2年會費。
2、切結未滿2年內,不能享有會員禮金(2000元)、會員住院慰問金、會員子女獎學金。
決議:經與會代表投票表決:即日起至本(102)年9月30日前,凡欲加入本會成為會員,於申請入會時切結同意2年內除團體意外險外,不享有其他會員福利,可免追溯最近2年會費。


第2案   提案人:李君洋   連署人:林�u陹、鄭紹興、向良智
案由:請行方督促各營業單位,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說明:邇來有部分營業單位,於休假日指派同仁工作(例如赴建商指定營業場所對保、簽約等),未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工資加倍發給,而改依職班費(一班600元)發給,有違勞動基準法規定。
辦法:請行方督促各營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出勤同仁工資。
決議:請各位如有發現違反勞基法情事務必向本會反應,本會將向當地勞工局檢舉執行勞動檢查。


第3案   提案人:劉鳳興   連署人:李志雄
案由:建請行方延續往年辦理行員優惠退休方案,於本(102)年度繼續辦理優退。
說明:藉以加速替換促進年輕化,並釋出空缺增加年輕族群人口之就業率,降低行員平均人事成本。
決議:授權下屆理事會俟機向行方提出。


第4案   提案人:鄒桂蓉   連署人:陳慧真、吳進富、杜墨松
案由:修訂本會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及理監事、常務理監事選舉辦法。(附件一)
說明:
1、本會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經於101年5月25日第5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其中有關理監事、常務理監事選舉辦法亦明訂於該辦法所訂第二條規定範疇。理事長選舉辦法亦未臻明確。
2、為使相關規定簡化明確,爰將本會理監事、常務理監事選舉辦法相關規定併入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後停止適用並增訂理事長選舉相關條件。
辦法:將本會理監事、常務理監事選舉辦法與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合併並修增理事長參選規定。
決議:授權理事會審查完成後,再送下次會員代表大會備查。


第5案   提案人:吳振廷   連署人:孫麗櫻
案由:未來合併案,資方應先與工會協商。
說明:合併資金缺口大之公司,嚴重影響行員獎金及工作權。
辦法:
1、工會應強烈主張合併案不能損傷行員福利。
2、強烈反對合併資金缺口大之公司。(臺電、中油就是最好例子,政客才不會管我們的生計)
決議:未來若有合併案需先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6案   提案人:林秉毅   連署人:吳振昌
案由:利用工會力量,聯合各國營事業工會,對要砍國營事業獎金的立委及有權人士施壓,以選票為籌碼!
說明:希望身分、地位及待遇能夠法治化,避免每年被立委刪減獎金。
決議:通過,依案由辦理。


第7案   提案人:陳勝義   連署人:吳炎勳
案由:本行IPO基金每年4檔,績效皆十分差勁,可否?建請信託部改以本行所保管之基金挑選績效良好的基金,以拓大基金規模,以利客戶及各項業務之推展。
說明:
1、往年IPO基金之推行,行員認購比例甚高,以致行員造成極大財產損失,更對客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2、希望能創造雙贏,不要造成雙輸。
決議:將下列三點行文行方:1、嚴選基金的經營成效,才能作保管銀行或推展標的,2、要求各單位不能強迫行員以購買基金做為年度考核的依據,3、經營績效必須要能夠列入考核。


執行情形:臺灣銀行102.8.15回文.pdf
          臺灣銀行102.8.15函轉信託部.pdf


第8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101.8.9第5屆第8次理事會會議提案「修改本會臺灣銀行事業人員退休基金監督委員工會代表選舉辦法第十條規定」,提請討論。
說明:依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事業人員退休基金監督委員會組織要點」第四點規定:「本會委員之任期為三年,資方委員連派得連任,並得依職務變動隨時改派;勞方委員連選得連任,但連任之人數不得超過勞方當選委員之二分之一。」修訂,詳如附件二討論。
辦法:理事會通過後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第9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101.8.9第5屆第8次理事會會議及101.11.13第5屆第9次理事會會議提案「修訂本會組織章程第4條、第6條、第11條、第14條、第21條、第22條及第26條規定」,提請討論。
說明:依「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1.6.21北市勞資字第10135181000號函示,本會應於下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組織章程第4條、第11條、第22條及第26條規定。」修訂,詳如附件三討論。
辦法:自102年8月1日第6屆實施,理事會通過後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九、臨時動議
第1案   提案人:謝榮文   連署人:吳世明、姚貽朝
案由:大會應以一天開完畢,避免安排到二天,以免造成會員觀感不佳及費用大量增加。
說明:行員短缺人力不足,若開會需二天,會引起行內會員不解與會員的不悅,及開會不具效率的觀感。
辦法:提高開會效率,縮短「勞工教育」時數,把大會議程一天開完畢,以節省人力及各費用的浪費。
決議:本次因有5項工會幹部選舉,為取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教補助款6萬元,需安排3小時上課,7月份開會係因第5屆7月底到期,下次將安排4月份左右開會員代表大會。



十、主席宣布選舉結果,當選結果如下:

(一)第6屆理事長應選1席,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1   吳振昌  177票 


(二)第6屆理事應選15席(理事長為當然理事,工員保障3席),候補6席,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理事長  吳振昌  177票
      1   李顥軒  142票
      2   杜墨松  133票
      3   蔡能松  126票
      4   藍祥益  121票
      5   胡錦川  120票
      6   鄭桐木  118票
      7   林和中  115票
      8   林政潭  112票
      9   林耀彬  108票
      10   馬日偉  106票
      11   房季鎮  102票
      12   沈錫榮  100票
      13   李德耀   86票
      14   吳進富   75票
     候補1  鄒桂蓉   79票
     候補2  江明宏   64票
     候補3  池民安   47票
     候補4  陳永義   41票
     候補5  王明仁   23票
     候補6  潘清收   12票


(三)第6屆監事應選5席(工員保障1席),候補1席,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1   許 麻   140票
      2   王文碩   112票
      3   林銘川   110票
      4   鍾國振    89票
      5   朱兆傑    85票
     候補1  郭獻堂    80票
 
(四)第4屆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勞工代表應選5席,依席次分配,由得票數高者依序選任,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1   杜墨松  151票
      2   陳慧真  131票
      3   林耀彬  129票
       4    吳進富  116票
       5    李蓉絨   86票
 
(五)北區第38屆臺灣銀行職工福利委員會勞方代表委員應選8席(理事長為當然委員,女性最低保障1席),候補2席,依席次分配,由得票數高者依序選任,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理事長  吳振昌  177票
      1   陳俊雄  150票
      2   杜墨松  127票
      3   林和中  119票
      4   房季鎮  100票
      5   沈錫榮   97票
      6   鄒桂蓉   96票
      7   吳進富   93票
     候補1  謝玉娟   73票
     候補2  池民安   56票
     
(六)中區第38屆臺灣銀行職工福利委員會勞方代表委員應選3席,候補1席,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1   鄭桐木  156票
      2   陳勝義  108票
      3   楊美琴   89票
     候補1  郭獻堂   52票
 
(七)南區第38屆臺灣銀行職工福利委員會勞方代表委員應選3席,當選結果如下表:
 
      NO   姓名   票數
    ───────────────
      1   胡錦川  162票
      2   曾淑郁  122票
      3   邱孟鴻  102票


十一、 散會(102年7月12日12:00)

夾帶檔案1:1020711、0712大會手冊.pdf

夾帶檔案2:102.7.11~7.12第6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pdf

夾帶檔案3:臺灣銀行102.8.15回文.pdf

夾帶檔案4:臺灣銀行102.8.15函轉信託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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