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第16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點:臺灣銀行企業工會會議室 (臺北市寶慶路35號4樓)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蔡慈文總幹事 記錄:李宗賢秘書
一、主席宣布開會
應到常務理事5人,實到5人(詳附件)。
二、會務報告:
1、104.10.21上午會面費鴻泰委員;下午在財政部進行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工會第4次座談。
2、104.10.13行方召開勞資會議會前會,因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代表全數缺席以至流會。
3、103年度績效獎金將於104.10.23發放。
4、103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至104.10.31止,截至目前為止已收到255份申請書。
三、報告事項: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4年9月18日第6屆第15次常務理事會會議
提案
1、案由:勞動部請各工會針對「工會推派代表擔任國營事業董事參考原則(草案)」第4條規定提出建議,提請討論。
決議:經與會常務理事討論勞工董事之推派應以第四項為優先,其次為第一項、第五項,並函報勞動部。
執行情形:104.9.24以(104)臺銀企工字第1040924088號函行文勞動部,勞動部於104.10.6勞動關2字第1040078288號函回應已收悉並錄案研參。
四、討論事項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胡錦川、鄭桐木、杜墨松、蔡能松
案由:落實上、下班刷卡時數報支加班費或給予補休假。
說明:自行方104.9.17銀人資乙字第10450123901號函各單位,重申加班報支辦法,且經台北市勞動局檢查本行加班費缺失後,依會員反應,有單位要求申請加班時間到即刻刷退,但員工仍有工作尚未完成,依行方規定可以紙本申請加班,惟有些單位採不同意辦理,勸說填寫處理私人事務規避。
決議:行文行方通知各單位落實實際上、下班刷卡時數報支加班費或給予補休假。
執行情形:
本會行文:臺銀企工字第1041029092號函.pdf
行方回文:銀人資字第10400048791.pdf
五、臨時動議(無)
六、散會(15:30)
夾帶檔案1:臺銀企工字第1041029092號函.pdf
夾帶檔案2:銀人資字第10400048791.pdf
夾帶檔案3:第6屆第16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