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2013-01-15 102.1.11 第5屆第18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2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4:00
地點:臺灣銀行臺南分行(臺南市中區府前路一段155號)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蔡慈文總幹事  記錄:梁景揚秘書



一、主席宣佈開會
應到常務理事5人,實到3人,常務理事請假2人,列席常務監事請假1人。(詳參夾帶檔案1)



二、會務報告(略)

三、報告事項: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1年12月12日第5屆第17次常務理事會議 
提案
1、案由:臺灣銀行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班第一梯次於12/10在行訓所受訓十天,為貫徹執行本會100.8.12第5屆第5次理事會會議決議,再次要求行方配合辦理:非具本會會員身份,不得提報為單位主管,以免破壞勞資和諧。
辦法:行文建請行方辦理。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101.12.13已以臺銀企工字第10112130990號函行文行方。


2、案由: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101.11.29 e-mail通知明年度優秀工會幹部暨會務人員選拔及表揚辦法,本會代表席次可推薦三位優秀幹部參與選拔,提請討論。
決議:本會於11月中申請加入全金聯,因辦理時程太短故本次授權理事長推派,並提理事會備查。另擬訂「推選上級工會優秀工會幹部暨會務人員辦法」。
執行情形: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102.1.16將召開理事會,會中將通過本會加入乙案,俟通過後再函送本會推選優秀工會幹部暨會務人員,屆時再行辦理此案。


四、討論事項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李顥軒、阮呂文欽
案由:建請行方對屆齡退休的單位主管制定退場機制。
說明:離屆齡退休還有兩年的單位主管,依照現行標準可做到退休最後一天,但有些經理退休前無所作為只等安全下庄,勢必影響全體員工權益,對公司經營並非好現象。
辦法:退休前兩年,各組業績排名倒數四分之一、且未符合總合核定目標。
決議:通過,授權理事長適時向行方反應。


提案2.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李顥軒、阮呂文欽
案由:針對近來立院通過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一律砍到1.2個月乙案,討論因應辦法。
說明:立法院102.1.7各政黨黨團協商通過「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辦法:聯合其他國營事業工會拜會黨團,如談判破裂,不排除走上街頭。
決議:102年1月15日召開臨時理事會再行討論。


提案3. 提案人:李顥軒  連署人:吳振昌
案由:請將本行員工退休金、績效獎金法制化。
說明:時機歹歹,國營事業變成箭靶,也是最廉價改革對象,齊頭式平等將誠斲傷臺灣經濟,讓我們加速臺灣沈淪。
辦法:請聯合全國產業總工會爭取最低限額勞工權益,以安定員工工作情緒。
決議:由全產總率同業向行政院陳院長陳情,要求績效獎金修訂時工會應參與討論。



五、臨時動議(無)

六、散會(17:32)

夾帶檔案1:1020111簽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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