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屆第16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4:00
地點:臺灣銀行桃園分行(桃園市中正路46號)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蔡慈文總幹事 記錄:梁景揚秘書
一、主席宣佈開會
常務理事應到5人,實到5人,列席常務監事1人。(詳參夾帶檔案1)
二、會務報告:關於大家最關心的獎金乙案,目前最新進度是財政部已將公文發送到臺灣金控,臺灣銀行亦收到臺灣金控的傳真。本會已要求行方儘速處理,10月18日將考績獎金案納入總行人評委員會,相信十月底前必可順利領取獎金。
三、報告事項: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1年7月25日第5屆第15次常務理事會議
提案
1、案由:建請行方為全體同仁投保作業風險保險。
決議:提勞資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已提8月21日勞資會議,目前尚未收到會議紀錄,10月16日將再次召開勞資會議,針對上次會議議題進行討論。
四、討論事項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阮呂文欽
案由:有關訴訟駕駛、技工收回溢付利息乙案,遴選駕駛、技工20人為代表訴訟對象,提請討論。
說明:目前回收完整資料共90份,尚有121份正陸續通知補齊資料,請就資料齊全部分遴選,標準如下:
1.兩年內尚未退休者。
2.應收回利息總額需在新台幣五萬元以上。
決議:通過。
提案2. 提案人:李顥軒常務理事
連署人:阮呂文欽、李錦燦
案由:建請總行授信審查部審核專案授信案件時,如有附加其他條件,請與原承辦分行取得共識後辦理。
說明:為鞏固及開發新客源,對於新借或續約的案子,如有需附加條件,請與原承辦單位取得共識後再核准,避免客源流失及抱怨,又可增裕本行營收。
辦法:通過後,請勞工董事提案。
決議:通過。
五、臨時動議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林和中、李顥軒、李錦燦、阮呂文欽
案由:建請行方將本會加入臺灣銀行電子公文系統通訊錄群組。
說明:為落實政府提倡節能減碳政策,建請行方將本會加入臺灣銀行電子公文系統通訊錄群組,以便收發電子公文,省去製作紙本公文之人力、物資及郵資成本。
辦法:提勞資會議案討論。
決議:通過。
提案2.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林和中、李顥軒、李錦燦、阮呂文欽
案由:建請行方新進行員受訓課程中安排半小時供本會介紹會務。
說明:為說明員工權益,促進勞資和諧,建請行方新進行員於行員訓練所接受訓練課程時,安排30分鐘課程時間供本會介紹工會會務。
辦法:提勞資會議案討論。
決議:通過。
六、散會(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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