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2016-06-28 105.6.22第6屆第21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

第6屆第21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30
地點:臺灣銀行彰化分行(彰化縣彰化市成功路130號)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紀錄:梁景揚秘書 

一、主席宣布開會

應到常務理事5人,實到5人,列席監事會召集人暨勞工董事1人(詳參附件)。

二、會務報告:

1、105.5.24理事長邀集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工會理事長共十人拜訪國民黨團,由曾銘宗、費鴻泰等立法委員接見。

2、105.6.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派員至內湖分行進行勞動檢查。

3、105.6.16財政部新任蘇政務次長率國庫署阮署長、顏副署長、前吳政務次長同財政部所屬工會理事長聚餐,藉此機會反應員工權益的保障。

三、報告事項:

1、5月份會員代表異動:松山分行原會員代表洪傳殷調動,遞補會員代表為陳曾椿;潮州分行原會員代表陳進龍調動,遞補會員代表為羅明雄;敦化分行原會員代表張鴻祺請辭,改選會員代表為黃玠儒;龍潭分行原會員代表張華德調動,遞補會員代表為葉武乾。

2、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5年4月15日第6屆第20次常務理事會會議 
提案
1、    案由:推派第5屆職業安全衛生委員。
決議:推派105年度五區人評委員及杜墨松,共6人參選。
執行情形:當選依序為吳德仁、杜墨松、胡錦川、許麻。

臨時動議

1、案由:建請行員治家成長貸款、房屋添修貸款,比照輕鬆購屋貸款─公教人員,貸款成數改為8成。
決議:照案通過,行文行方修改行員貸款辦法,員工貸款種類(治家、購屋、添修)改為8成。
執行情形:105.4.20行文行方,其承辦人來電表示此案需召集較多單位召開會議,故約須至7月份才可完成。

2、案由:討論是否捐款全國產業總工會今年五一勞動節遊行活動。
決議:通過,捐款$2000贊助。
執行情形:105.4.18捐款$2000贊助。

四、討論事項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常務理事
案由:建請行方行文財政部更換本行出任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席次,以善盡管理監督之責,提請討論。
說明:本行轉投資臺灣中小企銀,派有三席公股董事,其中一席董事竟非本行人員,卻由臺灣中小企銀人員擔任,實屬不合理,本行亦明顯未善盡監督責任,應改由本行人員擔任為妥。
決議:通過,行文行方要求改派臺銀高階主管為臺灣中小企銀董事。

執行情形:詳參下方夾帶檔案2

提案2.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常務理事
案由:建請行方提高本行員工夜點費至500元。
說明:本行原夜點費250元,已許久未調整,為體恤員工值夜班日夜顛倒備極辛勞,應酌予提高夜點費。
決議:列入下次勞資會議討論。

提案3.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常務理事
案由:債權管理部來函詢問,有關新增之催收業務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五項,其規定營業單位與區域催收小組獎度分配有無修正之必要,建議修正如說明,提請討論。
說明:105.5.18債管部來文,新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業務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三項之嘉獎額及獎金應按區域催收小組對敘獎營業單位貢獻度之比例分配予該小組催收有功人員,但分配比例最高不超過敘獎營業單位嘉獎額之二分之一(計至整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或獎金之三分之一(計至千元)。」建議修改為:「…最高不超過敘獎營業單位嘉獎額之三分之一(計至整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或獎金之四分之一(計至千元)。」
決議:行文行方建議按本說明修改新增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業務考核辦法」第六條第五項。

提案4.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常務理事
案由:是否贊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提請討論。
說明:為支持「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用行動為年金改革把關,提請討論是否捐款贊助。
決議:通過,捐款贊助一萬元。

五、臨時動議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常務理事
案由:建議行方將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證照納入補助範圍,提請討論。
說明:升遷辦法規定晉升9職等以上人員應具備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證照,行方卻未有補助,建請行方將其納入補助,以鼓勵同仁積極進取。
決議:行文行方將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證照考試納入補助範圍。
執行情形:本會於105年6月24日行文行方,行方於105年7月15日函復。
詳參下方夾帶檔案3

六、散會(16:40)
 

夾帶檔案1:1050622第6屆第21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錄及附件

夾帶檔案2:第一案執行情形─1050624047

夾帶檔案3:臨時動議執行情形-本會行文及行方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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