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2016-04-19 105.2.19 第6屆第11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第6屆第11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

地點:臺灣銀行企業工會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5號4樓)

主席:吳振昌理事長  司儀:蔡慈文總幹事 紀錄:李宗賢會務人員



一、主席宣布開會

應到理事15人,實到理事14人,請假理事1人。(詳參附件)

列席監事會召集人暨勞工董事1人,列席監事4人。



二、會務報告:

1、駕駛、技工溯回優存利息乙案,經本會勞工董事於105.1.12臨時董事會議提案通過儘速返還已扣利息,已於105.1.21全數退回員工。

2、105.2.6臺南地區傳出嚴重的地震災情,本會當日立即聯繫臺南地區共10家分行會員代表回報狀況,幸員工全數安全。

3、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104.8.27為臺灣銀行因兩工會協商第三席勞工董事無果暫未推派乙案,向勞動部申請裁決,裁決委員會105.1.29駁回該會申請,認定行方未因此案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4、屢獲會員反應,本會去年底行文行方小秘獎金不應排除契約工,行方105.1.12函復已修正經營績效獎金核發作業要點,小秘獎金由各單位自行決定核發。

5、農曆年前105.2.15李董事長及蕭總經理與諸位副總等人至本會辭歲。

6、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為本會提報105年度優良工會,擬擇於105.2.22至本會進行工會訪視。



三、勞工董事報告(傳閱董事會議事錄)



四、報告事項:

1、2月份會員代表異動:新店分行原會員代表陳俊雄調動,改選會員代表為吳志夏;文山分行原會員代表陳瑞林調動,改選會員代表為吳月惠;劍潭分行原會員代表簡秀鶯調動,改選會員代表為陳重凱。

2、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04年11月20日第6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

提案

1.案由:修訂本會組織章程第八、十二條。

決議:通過,送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執行情形:遵依決議辦理。

2.案由:修訂臺灣銀行職工福利委員會勞方代表委員選舉辦法第三、四條。

決議:通過,送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執行情形:遵依決議辦理。

3.案由:修訂本會會務人員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決議:通過,送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

執行情形:遵依決議辦理。

4.案由:勞退新制自94年通過至今已10年未予調整,為保障勞工權益,提請討論。

決議:回報全產總本會建議勞工退休金提撥率提高至8-10%。

執行情形:mail回覆全國產業總工會本會建議。

5.案由:本會網站近來常遇會員反應當機或執行時間冗長,經洽工程師、資訊處與中華電信皆無法排解,擬重新架設工會網站以改變現況,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另尋廠商重新架設本會網頁。

執行情形:已洽資訊公司重新建置本會網站,改善瀏覽環境。

6.案由:提報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優秀幹部暨會務人員數名,提請討論。

決議:通過,全金聯105年度優秀幹部提報蔡能松、林耀彬、江明宏。

執行情形:105.1.6函復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

7.案由:訂定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

決議:照案通過,送下次會員代表大會追認後實施,並自下屆會員代表選舉即適用本辦法。

執行情形:遵依決議辦理。

8.案由:建請行方再次發文佈達落實行員假日出勤時,分行須確實發放加(值)班費。

決議:再次行文行方重申應確實核發假日出勤加(值)班費。

執行情形:104.12.9行文行方,行方104.12.23函送各單位週知。

9.案由:擬於105年五一勞動節致贈會員紀念品,提請討論。

決議:蒐集更多樣品供幹部比較挑選,於下次理事會會議再行討論。

執行情形:有感於政局動盪,需預留更多經費以捍衛員工權益與福利,擬於明年改選理監事前再致贈會員紀念品。



五、討論事項:

提案1.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胡錦川、鄭桐木、蔡能松、杜墨松、林政潭、林耀彬、吳進富

案由:本會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代表9名、全國產業總工會代表4名,擬派員參選該上級工會理、監事,提請討論推派名單。

說明:本會上級工會全金聯與全產總將於今年改選理、監事,因本會會員數眾多,擬推派本會任全金聯代表其中2名參選其理事與監事各1席,推派本會全產總代表1名參選其監事。

決議: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改選幹部,本會推派胡錦川參選理事,鄭桐木參選監事;全國產業總工會改選幹部,推派林銘川參選監事。



提案2.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胡錦川、鄭桐木、蔡能松、杜墨松、林政潭、林耀彬、吳進富

案由:修訂本會「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

說明:為使文意統一明瞭,擬修訂「工會幹部選舉、罷免辦法」第2、3、6、16、18、21、22、23、24條,詳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3.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胡錦川、鄭桐木、蔡能松、杜墨松、林政潭、林耀彬、吳進富

案由:購置第6屆第4次會員代表大會紀念品給會員代表及貴賓,提請討論。

說明:建議購置價值330元左右的充電式檯燈300個,作為會員代表大會提供給會員代表、各項會議幹部及友會來賓的紀念品。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4.   

提案人:藍祥益理事
連署人:杜墨松、胡錦川、鄭桐木、蔡能松、林政潭

案由:值班費加倍發給作業,延長至春節連假整個假日。

說明:現行辦法只從除夕至初五。

決議:送勞資會議提案爭取。



提案5.   

提案人:林政潭理事    
連署人:杜墨松、鄭桐木、蔡能松、胡錦川

案由:建請行方續辦存、外匯、授信等相關證照考試。

說明:依本行一般職員升遷作業要點之職員資績分數表,證照及測驗計分項下:取得本行存匯、授信、外匯證照者,每一項加0.5分。惟本行已停辦多年,雖金研院等機構舉辦有同性質專業證照考試,然對行員平日業務推展及作業,助益甚少,期望行方續辦存、外匯、授信等相關證照考試,係因測驗內容以本行法規及實務為主,將可強化行員專業知識與對本行業務深入瞭解,更符行方及行員實際需要。

決議:列勞資會議提案討論。



提案6.   

提案人:林政潭理事    

連署人:蔡能松、胡錦川

案由:建請行方將證券商業務員證照列入證照計分。

說明:目前本行列入證照計分係證券商高級業務員,然一般證券商基本從業員資格為證券商營業員證照資格,相較其他以基本從業員資格認定之期貨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票券商業務人員證照,有失公允。另部分有初、進階分類證照(初、進階授信及外匯人員;初、進階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等),本行均擇一計分,證券商業務員證照資格屬初階,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屬進階,建議行方能比照擇一計分。

決議:送勞資會議提案討論。



六、臨時動議:

提案1.   

提案人:胡錦川副理事長    

連署人:吳振昌

案由:建請行方全面檢修全行行舍結構,對最近各縣市政府檢視土地液化區域之分行,尤應加強注意行舍安全,提供同仁安心的工作環境。

說明:鑒於921大地震及本農曆年前的0206臺南大地震,建請行方全面檢修全行行舍,確認各單位建築物是否安全,以確保同仁工作安全。

決議:行文行方,請主政單位全面檢視本行各單位建築物之安全性。



提案2.   

提案人:吳振昌理事長    

連署人:全體出席理事

案由:針對立法委員林岱樺104.3.27為本會與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協調之「勞資會議會前會」機制將屆一年,其成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104.3.27立法委員林岱樺國會辦公室會議紀錄第五點,召開勞資會議前,本會及行方、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三方於會前先進行「勞資會議會前會」機制,試行一年後再定期檢討。(附件二)

二、104.11.26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與臺灣銀行為此案進行調解不成立,後送裁決於105.2.17和解,詳附件三。

決議:經本會全體理事討論,「勞資會議會前會」機制,105.3.26到期後不繼續試行。



七、散會(下午3:37)



會議紀錄及附件電子檔,請參閱:1050219第6屆第11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含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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