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活動訊息

2014-03-28 非高雄市地區的臺銀單位,不得違法代扣高雄工會會費!

檢送勞動部(舊稱勞委會)3月13日來函,其說明第四點指出高雄市臺銀工會招收臺銀高雄市各分行以外之勞工,該等勞工不符工會法規定,因此「臺灣銀行無代扣非屬高雄市地區之高雄市臺銀工會會員會費的義務」。行方亦於3月24日函轉高雄市以外各單位依函示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謝謝。

103.3.13 勞動部 勞動關1字第1030004787號函-行方不得代扣非高雄市地區員工之高雄工會會費.pdf

103.3.24 臺灣銀行 銀人資乙字 第10350031731號函-請各單位依勞動部函釋辦理.pdf


簡言之,非高雄市地區的臺銀員工,不得加入高雄市臺銀工會!

高雄市以外地區的臺銀單位,不得代扣高雄市臺銀工會的會費!



如發現 臺銀某單位不屬高雄市地區的分行,仍違法代扣高雄市工會會員會費,將衍生勞資糾紛,屆時本會不得不依法對 其單位提出勞資爭議進入裁決程序。

故請各位廣為宣導並公告周知,同時向單位總務詢問是否有〝非高雄市地區的臺銀員工〞參加高雄工會,如有、請告知其為高雄工會無效會員,已屬違法加入該會,並要求 單位不得代扣,如有單位總務無法配合辦理之情事,請不吝向本會反應。謝謝!



        臺銀工會 敬啟

夾帶檔案1:103.3.13 勞動部 勞動關1字第1030004787號函-行方不得代扣非高雄市地區員工之高雄工會會費.pdf

夾帶檔案2:103.3.24 臺灣銀行 銀人資乙字 第10350031731號函-請各單位依勞動部函釋辦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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