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會100.6.3第5屆第6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
建請行方修改升遷辦法第三條第一款:七職等升八職等年資改為二年。
本會已於6/7行文行方,詳細函文內容請參閱附件:10006070530-修改升遷辦法.pdf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 敬啟
100年8月30日總行人評會已通過本會建議,中級辦事員升高級辦事員改為二年,相關資料行方會行文各單位。
臺灣銀行企業工會敬啟
夾帶檔案1:10006070530-修改升遷辦法.pdf